乌兰察布市

 
  乌兰察布,蒙古语意为红色山口,位于内蒙古中部,总面积5.45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11万人,辖11个旗县市区。

  乌兰察布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之城。有1万多年的人类活动史和6000余年的人类文明史,北魏王朝从这里发祥,老虎山、庙子沟、园子沟等古文化遗址,见证了乌兰察布5000余年文明史。 

  乌兰察布是一座枢纽型区域中心城市。位于蒙晋冀三省交界处,是我国通往蒙古国、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的重要通道,境内路网密度居各盟市首位,形成了公路、铁路、航空立体交通网。 

  乌兰察布是一座富饶美丽的魅力之城。素有中国薯都、风电之都、草原皮都、神州家园、中国草原避暑之都等美誉。已探明矿藏80多种,电力总装机达到1340万千瓦。旅游资源丰富,远古遗迹、森林湖泊、温泉火山、全类型草原遍布全境,拥有苏木山森林公园、辉腾锡勒草原等4A级风景区10个。 

   乌兰察布是一座宜居宜业的生态之城。城市道路、集中供热、垃圾污水处理、绿化等指标均达到或超过自治区平均水平,“三山两河”城市景观获得自治区“人类环境范例奖”。先后荣膺“中国十佳食品安全城市”“全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称号。 

  2016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938.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7亿元,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565元和9085元,同比分别增长6.8%、8.3%、8%和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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