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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征集2018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立法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强立法工作计划的科学性、民主性,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从即日起,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可通过信件、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公民权利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提出书面建议。邮箱地址:nmgfzb2018@163.com

  。联系电话(兼传真):0471-4824606、4824609。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党政机关办公区综合楼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1050室、1044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个人或者单位在提出建议时,要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以及有关情况说明。同时,注明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对征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拟订2018年自治区政府规章立法工作计划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并对建议的采纳情况及时向社会反馈。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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