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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2018-05-23    来源: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海勃湾区领导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517日,海勃湾区组织召开区长办公会议,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会的会议精神,同时对各试点成员单位的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深化公开内容,突出“特色领域”。各试点牵头部门在自治区主管部门指定的“重点领域”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梳理“特色领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梳理建立了九大类25项特色项,使该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具有先进性和概括性,引领全区标准。

(三)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确定公开要素。在推进试点工作时,各部门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做到换位思考,切实从群众需求角度出发,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逐项确定公开主体、属性、方式和时限等公开要素,做到“第一时间公开”和多渠道同步公开,实现政务公开高效化和便民化,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学习先进地区经验,提升标准化水平。各试点领域在扎实做好前期事项梳理和要素确定等基础工作的同时,学习先进地区开展试点领域公开标准编制工作。标准采用图、表、文字相结合的方式,既体现专业化水平,又讲好标准“普通话”,做到让老百姓看得懂。通过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培训会,取得较好成绩。目前,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财政预决算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共城乡规划领域、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税收管理领域、重大项目建设领域、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安全生产领域等九大类领域已完成目录标准初稿制定。

(五)完善公开平台的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为更好的完善主动公开失效性,规范公开形式,海区重新规划搭建升级政务公开平台,推进政府网站升级改造,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力争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六)组建实地考核组,强化考核。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牵头,联合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委员会建立海勃湾区政务公开实地联合督查组,对各单位目录实施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确保标准的应用及落实。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事项主动公开力度不够全面。部分部门仍然存在公开不彻底的问题,在公开某些重点难点领域存在畏难情绪,对必须公开、对内公开、对外公开、定期公开等内容界定还不太清楚,相关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目录不够完善。部分部门主动公开目录不够完善,重点领域信息不全面,不能动态深化公开内容清单,对相应的工作内容信息鉴别不充分。

(三)主动公开时效性不足。基层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意识不强,不能按时提供政务公开相关内容,影响政务公开效果。

(四)公开内容缺乏标准化。各单位对标准化认识不足,缺乏对材料的标准化制作,公开材料不整齐,内容不详尽。

三、下一步工作

围绕“两张清单,三套标准,五个公开”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梳理优化两张清单,创建公开事项清单和工作流程清单。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结合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对试点范围涉及的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形成公开事项清单,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同时,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流程,形成工作流程清单。

(二)规范编制三套标准,形成公开事项标准、基础通用标准和评估考核标准。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结合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考核指标体系,编制基础通用标准和评估考核标准。

(三)深化完善五个公开,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全面公开各项标准和内容,丰富公开方式,真正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完善查询和获取方式,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形成多方式、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的格局。同时,通过组织各试点部门到工作开展较好的区属部门学习交流、互帮互促,不断推动“五公开”工作。

强化监督考核,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联合区纪检监察委定期对重点领域单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区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督促各单位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意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